顺一顺,股东大会中的那些日子
年度股东大会的顺利结束让董办小伙伴们长舒一口气。然而......
回顾会议的筹备与召开过程,那些众多容易失误和混淆的时间节点令人不禁慌乱。保障股东权利,从一次优雅合规的股东大会开始,下面小编为大家顺一顺股东大会中的那些日子。
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每个时间节点的注意事项吧!
1
股东大会通知
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
“召集人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A公司于2016年8月22日发布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将在2016年9月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随后发布更正通知将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改为2016年9月6日。
为保证股东有充足的时间研究待审议事项,上市公司应提前发布股东大会通知。“15日前”或“20日前”的计算有两个要点:
一是应以自然日为计算单位,法定假期的天数无需扣除;
二是以股东大会通知披露日为起点计算,不包括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案例中,8月22日距离9月5日算头不算尾只有14个自然日,因此不满足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提前15日公告的要求。
同时发行了A股和H股的上市公司可要注意下面这条规则哦!
证监会《关于执行<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的通知》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45日前发出书面通知,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以及开会的日期和地点告知所有在册股东。拟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于会议召开20日前,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送达公司。”
2
股权登记日
注1:网络投票开始日为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一日
参考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手册——第五章:股东大会》、上交所《上市公司业务操作申请常见问题(2016年11月修订)》、上交所《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三号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深交所《主板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4号——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格式》
股权登记日衔接着股东大会的各个环节,一旦确认,不得变更,因此在发出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应谨慎确认股权登记日。
3
临时提案补充通知
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单独持有B公司38.25%股份的股东甲在2016年8月22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召集人。2016年8月25日,B公司披露增加上述临时提案的公告。收到了交易所的监管函。
案例中B公司在收到提案后未在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并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信息披露违规。
除了“2日内公告”,与临时提案有关的时间节点还有“10日前提交”。股东大会通知发布后,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拟提出临时提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应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将提案书面提交召集人。
4
股东大会的延期、取消
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得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得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注)公告并说明原因。”
注:沪深交易所对应的规则表述为2个交易日。
2018年6月22日, C公司披露取消股东大会公告。公司无法按期在原定股东大会召开日前将置出资产D公司的股权解除质押,因此决定取消原定于2018年6月25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并推迟审议原定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公司收到了交易所的监管函。
案例中股东大会的原定召开日期为6月25日(周一),因故需取消股东大会则应在6月21日及之前发布取消通知,C公司于6月22日才发布取消通知违反了前述规定。
根据深交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股东大会相关事项》、《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7号——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9号——股东大会相关事项(2017年修订)》的规定:延期后的股东大会召开日仍需遵守与股权登记日之间的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的规定。
5
股东大会召开日
根据上交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业务操作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深交所《董秘信息披露实用手册——第十一章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三节投资者关系日常维护》的规定:
利用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召开股东大会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应当为交易日。
沪深两所网络平台的投票时间有所区别,利用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召开股东大会的应特别明确。
上交所《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采用上交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深交所《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4号——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格式》
“采用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至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这两段规则大家看的是不是有点晕,小编这边整理了表格方便大家理解~
6
披露股东大会决议
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召集人应当在股东大会结束后,及时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文稿、股东大会决议和法律意见书报送本所,经本所同意后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结束当日,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文稿、股东大会决议和法律意见书报送本所,经本所登记后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第二期)》
“通常情况下,可以在作出决议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对外披露。如果股东大会出现否决议案、非常规或者突发情况、或者对投资者充分关注的重大事项形成决议等,应在次日进行公告。出现这些情况,又不能及时公告的,为避免对公司股票交易产生不当影响,原则上应当及时申请停牌。此外,根据证监会股份回购的相关规定,公司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应于次日公告该决议。”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在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出现异常情况,或者未能在股东大会结束后的次日或者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且决议内容涉及否决议案的,公司应当向本所申请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直至公司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或者相关信息后复牌。”
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希望这篇文章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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